本品为针对火力发电脱硫而制成的消泡剂,具有耐高温、耐酸碱等特点。同时,本品也可用于污水处理、染料化工、乳化沥青等诸多化学反应以及水性生产工序上的消泡。
电厂湿法脱硫消泡剂
【产品简介】
HS 830电厂烟气脱硫浆液专用消泡剂是一种新型的消泡剂,主要聚硅氧烷、硅树脂、分散剂、乳化剂、辅助消泡组合等,它能够很好地抑制烟气在湿法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内被石灰石浆液洗涤过程中产生大量泡沫,防止吸收塔入口积灰,减缓因泡沫产生的热交换器(GGH)结垢堵塞问题。
【主要用途】
本品为针对火力发电脱硫而制成的消泡剂,具有耐高温、耐酸碱等特点。同时,本品也可用于污水处理、染料化工、乳化沥青等诸多化学反应以及水性生产工序上的消泡。
【产品特点】
针对火力发电脱硫而研制
破泡速度快,破泡能力强在脱硫液中易分散【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外观
白色乳状液
PH值
中性(6-8)
乳液离子型
非离子型
【使用方法】
² 加入点:工艺补给水的地坑中;
² 加入方法:间歇式定期冲击投加或计量泵连续性投加可以稀释或原液投加,为了加药的准确性,一般采用稀释投加,用发泡液或自来水稀释 5-10 倍后添加,稀释液建议在 6 小时内使用。;
² 投加量计算:一般消泡剂添加量为 0.1 — 0.5% ,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以浆液量为标准,投加本品,应一次性冲击式投加,然后每24小时一次性投加,但实际投加量的确定,与泡液的成份、烟气量、煤质成分及燃烧工况、吸收剂、二氧化硫含量有关。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投加量。
【包装﹑贮运及注意事项】
本产品用塑料包装:25kg/桶,本产品按非危险品储运。
HS-830适宜10-30℃储存,勿置于热源附近或阳光下暴晒。务向本品中加酸、碱、盐等物质。不用时注意密封,避免有害细菌感染。在建议的储存温度及未开封包装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12个月。超过储存期后,应检验是否失效,如未失效仍可以使用。